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广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的范围
申请岑溪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岑溪市户籍;
二。认证机构和当局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岑溪市教育局认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梧州市行政审批局确定。
三。测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结合岑溪市的实际,现将今年下半年的认证工作安排如下:
网上申请时间:10月12日9:00-12月1日16:00。
现场确认时间:11月28日-12月2日,工作日8:30-11:3015:00-17336030。
地点:岑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3.不同情况下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岑溪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持有岑溪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2011年及以前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该校招生计划录取花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践鉴定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颁发证书
不及物动词疫情预防和控制要求
申请人必须结合广西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其他事项
请各学校做好本单位本社区宣传窗口专栏教师资格的宣传工作。
申请人根据申请认可的资质类型和认可范围选择相应的认可机构,并按照各认可机构规定的时间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的,认可机构将不再受理该申请。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下载附件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文档
原标题:2022年下半年岑溪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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